教字﹝2024﹞213号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贯彻落实学校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方案,培育一批优质的本科课程,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学生应用创新能力。现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重点课程申报建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类别
(一)人工智能类课程
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支撑,赋能高校课程改革,培育建设一批基于本校课程建设基础和学科专业优势的人工智能通识课程,打造“人工智能专项基础课”和“人工智能通识选修课”两类,旨在让更多学生理解人工智能、计算思维、计算机语言及AI技术的基本原理并学会运用,初步具备不同的职业岗位所需要的普适性信息处理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能力。
1.人工智能专项基础课
人工智能专项基础课主要将人工智能技术与各学科专业(人文艺术类、社会科学类、理工类)相融合,促进多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交叉融合。此类课程面向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立项。马克思主义学院、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基础教学部至少1位教师参与课程团队建设。
2.人工智能通识选修课
人工智能通识选修课为遴选建设课程,面向所有学院立项。
(二)创新创业类课程
学校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融入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实践教育各环节,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课程应注重创新思维培养、创业实践能力提升、跨学科融合和社会责任教育,覆盖学校不同阶段和需求的学生。主要包括三大类:
1.创新创业通识课程
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围绕创新创业导论、创新创业思维与方法、与创新创业相关的法律专题、创业管理、团队建设、市场调查与创业营销等内容,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基本思维、技能和能力。
2.专创融合课程
面向专业学生开设,在专业课程基础上建设,渗透创新创业理念和知识,将创新方法、创新思维融入课程章节与知识点,通过本专业创新创业前沿与现状分析、本行业创新创业案例分析,引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研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等,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视野和能力。
3.创新创业竞赛指导课程
依托入选《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的学科竞赛,针对某一项或某一类赛事的专业基础、实操技能、实践指导等环节,整合教学资源进行开设。
(三)产教融合类课程
围绕服务苏州市1030产业体系和文化强市建设方案,推动学校专业教育与重点产业集群(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大数据技术、数字经济、苏州非遗)等行业企业深度融合,校企双方共同组建课程团队,共同研制课程目标、教学计划,开发课程模块、把学科前沿、产业和技术最新发展成果、真实场景下的技术开发与应用案例纳入课程教学内容,实施培养过程、组织考核评价,共同开发一批优质产教融合课程。
(四)跨学科交叉类课程
课程授课内容需要整合两个及以上学科门类或非相近一级学科的知识,注重不同学科专业内容的共融、联动和互补,促进跨学科知识整合,丰富学生跨学科知识,培养能应用跨学科交叉的整合思维解决问题,提升解决综合问题、复杂问题的能力。
(五)项目制课程
项目制课程是一种以具体项目为核心,依托教师在研的优质科研项目、大创项目、学科竞赛等,同时结合当前社会需求,聚焦于解决政府、企业、社区或学校具体真实的问题,引导学生以修读课程的方式参与项目的全过程,让学生完整地经历提出问题、设计方案、技术开发、样机制作、试验验证、形成成果、展示交流、评价改进等项目各阶段,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科研创新和实践能力。
(六)特色类课程
根据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与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求紧密结合,凝练具有学校发展特色和苏州地域文化特色的教学素材,构建美育课程、劳动教育、非遗技艺传承与创新等系列特色课程,满足学生结构性、方向性、个性化选课需求,实现人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为学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并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其中非新建课程要求有一定的建设基础、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新建课程,需要有开设需求调研,满足社会、学校和学生发展需求,建成后能够持续、稳定开课。
2.课程负责人(不超过2人)须为学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师德师风良好,教学能力强,教学改革意识强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积极投身教学改革,运用新技术(知识图谱、AI助教)来丰富课程资源,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跨学科交叉类课程,负责人要求副高及以上职称,鼓励跨学校、跨学院、不同学科教师联合申报。
4.已入选国家级、省市级立项的课程不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有在研课程项目申请延期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限额
本次共立项40门。根据各教学单位专任教师人数分配项目名额,每10人可推荐1项(四舍五入计算),最多推荐6项(课程类别自定)。
有省品牌/省一流专业的学院,可增加1个名额(不占指标)。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课程负责人于2024年12月8日前登录学校超星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scypt.mh.chaoxing.com/)——项目管理——2024年校级重点课程申报,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申报内容,并上传课程申报书,过时视为放弃申报。
2.学院初审:学院于2024年12月13日前在平台上完成所属学院申报材料政治性审查和真实性核实,并根据限额遴选推荐优秀项目至学校评选。
3.教务处审核:教务处于2024年12月30日前在平台上进行材料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得出拟立项名单。
4.立项发文:拟立项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分管校领导审阅后,发文公布立项名单,正式进入建设周期。
五、建设管理
(一)建设核心指标要求
1.课程大纲:坚持OBE理念,合理设置课程目标,能支撑相关毕业要求,课程内容体现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场景、考核评价创新;
2.教案和课件:制作能体现课程性质特点和学生能力培养的教案和课件,注重将前沿性知识、新技术、新理论融入教案和教学课件;
3.开发教学资源(不少于3项):包括线上视频资源(MOOC/SPOC视频、知识图谱)、丰富课程习题库、试题库、打造基于真实场景的典型教学案例。
4.产出优秀的学生成果(不少于2项):学生通过学习课程,取得相应学习成果(如项目作品、发明专利、科研竞赛等)并获奖,提升职业能力;
5.鼓励出版与课程内容紧密关联的新形态教材,出版费用单独资助。
6.产生示范效应:验收合格课程须完整呈现在学校一体化教学平台(包含课程介绍、课程负责人介绍、教学大纲、演示文稿、在线视频、在线作业、考核试题、参考资料),形成具有代表性的校本精品课程,对外开放,共享使用。
(二)经费支持与验收
1.学校对立项课程给予2万/门课程经费支持(人工智能专项基础课程给予3万/门课程)。在立项、中期考核合格和结项验收合格分别拨付50%、30%和20%。课程建设周期为两年,项目延期最多不超过1年,延期项目暂停下拨建设经费。
2.建设周期结束后,学校将严格对照建设核心指标和《申报书》中建设目标组织验收。验收优秀的课程,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验收不合格的课程,撤销项目并追回建设经费,课程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教学类项目。
3.课程建设完成至少需要开课两个周期的教学,学校组织专家根据课程运行情况、教师团队投入度、学生评教、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课程相关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任何参与建设的成员不得利用课程开展其他营利性活动。
六、材料提交
经发文公布立项的课程,请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盖章签字版的《申报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提交交至教务处(综合楼207室),电子文档发送至qianlei@szc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钱磊,电话:66556322.
教务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