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5]7号
各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旨在培养高校学生的创新与创业实践能力,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目前,我校部分省级及以上项目存在延期情况,为确保项目结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对象
2022年、2023年立项并申请延期结项的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1)以及本年度需按期结项的一年期项目(见附件2)。
二、准备工作
(一)成果积累方面:相关项目团队务必充分利用剩余时间,认真梳理项目开展过程,积累各类成果。(结题验收标准见《苏州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城院教〔2024〕15 号))。
(二)材料整理方面:各项目团队要按照项目立项时的申报书要求,系统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支撑材料,如实验数据记录、调查问卷、访谈纪要、项目活动照片、财务使用明细等,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能够充分体现项目执行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各项目团队需完成成果梳理及材料收集整理工作,查漏补缺,确保各项成果和材料符合结项要求。
(二)提交审核阶段:2025年3月3日-3月31日,延期项目团队需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提交季度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项报告等相关电子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本年度按期结项的项目需在学校创新创业管理平台提交季度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结项报告等相关电子材料,项目指导老师和学院管理员须按时完成审核工作。
(三)终审阶段:2025年4月,学校将对提交至系统的材料进行验收,确定最终参与结项答辩项目的名单。
四、注意事项
(一)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与申报学校往期项目结题率密切相关,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及时通知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督促项目主持人抓紧时间做好验收结题准备,同时做好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须提交项目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经二级学院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已延期项目不得再次提出延期申请,主持人是2025届毕业生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延期。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系统提交项目结题相关材料,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项目,将视为自行中止。
(三)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指导,积极引导优秀项目进行成果的转化应用。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李楠,联系电话:66558062。
特此通知。
附件1:大创项目未结项情况汇总表(22年、23年立项项目).xls
教务处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