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过程化考核课程的通知

发布者:王凤发布时间:2024-12-30浏览次数:10

教字〔2024246

各学院(部):

根据《苏州城市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苏城院教〔20247号)文件精神,近期将开展2024-2025学年第学期过程化考核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重点是专业核心课程可申请开展过程化考核。

二、推荐名额

每学期各学院(部)可推荐不超过5门课程(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可推荐不超过2门课程)开展过程化考核,如一门课程存在多个平行教学班,可作为一门课程推荐。

三、申报程序

1.教师填写《苏州城市学院过程化考核课程申请(审定)表》(附件1),并经所在教学单位审定同意方可申报。各学院(部)于2025年1月9日前汇总交至教务处(综合楼205室),同时将电子档及各学院(部)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zhuyu@szcu.edu.cn。(过程化考核课程申请(审定)表电子档请以“过程化考核课程+申请教师姓名”命名)。

2.教务处联系人:朱煜;联系电话:0512-66557122

四、其他要求

1.凡实行过程化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在第一次授课时必须向学生公布课程考核方案,包括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比例等。

2.有关过程化考核的方式、命题及成绩评定等要求按照《苏州城市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苏城院教〔20247号)(附件3)文件执行。

3.过程化考核课程不安排补考,具体按照各课程制定的考核评价方案执行。

4.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和所在学院(部)须对课程考核进行质量分析,总结改革成效及改进意见,并以学院(部)为单位形成总结报告报送教务处。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过程化考核课程申请(审定)表.xlsx

附件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过程化考核课程汇总表.xls

附件3:苏城院教〔2024〕7号-关于印发《苏州城市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4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