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凤发布时间:2024-11-21浏览次数:14

教字﹝2024﹞212

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本科高等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08号)、《苏州城市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苏城院教[2021]3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特色教材建设,打造培根铸魂、启智增慧的系列优秀教材,决定开展2024年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立项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和数量

(一)立项类型

1.纸质教材

本年度拟立项纸质教材包括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新编教材要反映我校学科专业优势特色,满足“四新”人才培养需要和体现教学改革创新成果须对应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课程,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需要,不包含教辅(讲义、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和翻译教材;修订教材要根据技术发展、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必须是针对出版3年以上并在教学实践中反映良好的教材,并且有详细的修订计划。

2.数字教材

数字教材建议以课程知识体系为基础,以文字为主要表现形式,依据对应课程教学需要,整合各类数字媒体资源、学习交互和学习工具,按照一定标准封装出版,并能通过互联网传播、展示、使用。申报的数字教材的数字资源和工具须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并确保数字资源安全。

(二)立项数量

1.纸质教材立项13

2.数字教材立项3

3.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5项(数字教材不评重点项目)。

每个教学单位原则上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

二、申报要求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优先考虑立项为校级规划教材:

1.数字教材;

2.体现我校课程体系改革成果的教材;

3.体现我校优势学科和一流专业、品牌专业的教材;

4.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特别是实验实训类课程教材;

5.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要求配套的教材等;

6.能够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方法或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的创新创业课程教材;

7.能够充分体现新工科、新文科领域研究的教材;

8.校企合作教材,鼓励教师与企业合作编写教材,包括真实项目案例库。

二)申报者(第一主编)应我校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丰富的教科研经验。

三)教材编写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教材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较高,学风严谨。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文字表达能力强。新兴学科、紧缺专业、特殊行业和新形态教材编写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4.对所编写的教材具有多年实践经验,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及修订工作。

四)为贯彻和落实教育部、中宣部有关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的要求,凡涉及“马工程”课程的自编教材,学校不予立项。

五)教材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多个主编编写的,第一主编负责。主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2.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较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三、建设期限及编写、出版要求

1.新编教材(数字教材立项后,应在20261231日前正式出版,并在扉页上注明“苏州城市学院资助出版”字样。

2.修订教材,应在20261231日前实现再版,并在扉页上注明“苏州城市学院资助出版”字样。

3.编著出版教材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

4.教材凡编必审,各教学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组织编写的教材。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5.教材出版应优先选择等级高、口碑好、影响力较大的出版社。用量大、面向全校的基础类课程的自编教材优先选择教育领城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国家一级出版社,或与学校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的出版社出版。

四、申报立项程序

1.教师申报。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对本单位教材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组织教师填报《苏州城市学院教材立项申报表(新编、修订教材》(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教材立项申报表(数字化教材》(附件2),新编教材(数字化教材)须提供教材编写大纲及编写进程计划书1份,修订教材附原版教材1本(套)。

2.各教学单位初核及政治审查。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对申报立项教材的必要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进行充分论证并审核,将最终推荐教材信息填写至《苏州城市学院教材立项建设申报汇总表(含新编、修订、数字化教材)》(附件3)。各教学单位对所有教材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并将《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件4)报教务处。

3.教务处复核。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各教学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立项评审,择优遴选,公示。

4.学校审定。申报情况及参编人员政治资格报学校审定后,发文立项建设。

五、申报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在2024122日前将《苏州城市学院教材立项申报表(新编、修订教材》(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教材立项申报表(数字化教材》(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教材立项建设申报汇总表(含新编、修订、数字化教材)》(附件3)、《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附件4)、教材编写大纲及编写进程计划书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交至综合楼201,同版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297328163@qq.com

六、支持保障与说明

学校对立项建设的项目提供立项基金,纸质教材重点项目给予6万元基金支持,一般项目给予4万元基金支持;数字教材项目给予5万元基金支持。请相关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费支持。立项基金主要用于教材建设的调研、出版等相关活动。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李楠,电话:0512-66558062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教材立项申报表(新编、修订教材).docx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教材立项申报表(数字化教材).docx

附件3:苏州城市学院教材立项建设申报汇总表(含新编、修订、数字化教材).xls

附件4: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docx

教务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