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4〕9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将申报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教学业绩材料现场审核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审核安排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审核单位 |
6月4日 (周二) | 9:00-11:00 | 综合楼208 | 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基础教学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党群行政机构申报初/中级职称管理人员 |
13:30-16:30 | |||
6月5日 (周三) | 9:00-11:00 | 综合楼208 | 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理工类二级单位管理人员、党群行政机构申报高级职称管理人员 |
13:30-16:30 |
二、审核材料要求
1.教学项目:(1)主持项目:立项证明(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结项证明(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立项/结项清单附件页数较多的,可仅打印首页及项目所在页,并用荧光笔标明所在位置;(2)参与项目:立项证明/结项证明,立项/结项证明中未体现项目组成员姓名及排名的,还需提供项目申报书/结项报告,其中项目组成员页需由项目承担单位教务处核准盖章。
2.教学论文(含报纸):提供刊物原件,以及经图书馆核准签章的检索结果证明。被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高质量论文,务必提供查新站出具的相应检索证明原件。
3.主编(参编)教材(专著、译著、编著):著作原件,以及经图书馆核准签章的检索结果证明。合著的原件中未体现合著者承担字数或章节说明的,需出具出版社签章的说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
4.教学获奖:所有教学成果奖、教学竞赛获奖、指导学生获奖、以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请提供获奖证书或批文。
5. 为保证快速、准确审核,请老师现场提供一份自制的成果清单,包括:(1)教学项目(项目名称、来源、主管部门、获批时间/结项时间、项目负责人、本人排序);(2)教学论文(篇名、作者、发表时间、发表刊物名称、核刊收录情况、校定论文等级等);(3)主编(参编)教材(名称、类别、作者、出版时间、出版社、ISBN号、本人承担字数);(4)教学获奖(成果名称、获奖名称及等第、获奖时间、授奖单位、本人排名)。
三、审核工作联系人
请各单位做好协调组织工作,通知老师按照指定时间前来审核,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王凤,0512-66550217。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