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181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产教融合基地建设,提高基地建设质量和水平,现将2022年立项校产教融合基地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校产教融合基地,共11个(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基地建设进展情况:检查基地建设是否按照《申报书》预期计划进行,各项建设任务是否完成,是否取得阶段性成果等。
(二)条件保障情况:检查基地硬件条件是否满足教学需要,实习实训设备、场地是否齐备,是否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运行管理是否规范等。
(三)教育教学改革情况:检查基地是否结合专业特点,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是否开设相关实践课程,是否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等。
(四)基地管理情况:检查基地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建立联络沟通机制,是否注重师资队伍建设等。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基地负责人对标《苏州城市学院产教融合基地建设点认定指标》(附件2),认真填写《苏州城市学院产教融合基地项目进展情况表》(附件3),并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同时,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基地进行中期检查评审,听取基地负责人的汇报,并实地考察基地建设情况。
四、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收齐《项目进展情况表》,于11月30日(星期四)16: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综合楼209室),电子版发送至:kongrongwz@163.com,邮件主题为“2022年校产教融合基地中期检查+基地负责人姓名+所在教学单位”。
学校审核各基地自查报告内容后,组织专家访谈评议或实地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检查结果
中期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两个等级;对于检查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基地,要求其进行整改和完善,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基地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后予以公示。
六、注意事项
(一)各基地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中期检查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专家组将根据各基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询问和交流,请各基地负责人做好充分准备,保证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后续专项经费支持和基地建设的重要依据,请各基地认真对待并做好整改工作。
联系人:孔荣,联系电话:66558010。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