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82号
各学院(部):
根据《苏州城市学院课程过程化考核管理办法》(苏城院教〔2021〕16号)文件精神,近期将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过程化考核课程的申报与遴选工作,现将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纳入教学计划中要求过程化考核的课程,具体课程目录见附件1。
2.未纳入教学计划,但经所在教学单位认定确需开展过程化考核的专业必修课程可以申请。
二、申报程序
1.教师填写《苏州城市学院过程化考核课程申请(审定)表》(附件2),并经所在教学单位审定同意方可申请。各学院(部)于6月21日前汇总交至教务处(综合楼205室),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zhuyu@szcu.edu.cn。(过程化考核课程申请(审定)表电子档请以“过程化考核课程+申请教师姓名”命名)
2.公共基础课统一开展过程化考核的,由课程负责人按上述要求统一申报;公共基础课个别班级试点开展过程化考核的,须先经课程负责人同意后再报教学单位审定。
3.教务处联系人:朱煜;联系电话:66557122。
三、其他要求
1.凡实行过程化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在第一次授课时必须向学生公布课程考核方案,包括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比例等。
2.有关过程化考核的方式、命题及成绩评定等要求按照《苏州城市学院课程过程化考核管理办法》(附件3)文件执行。
3.过程化考核课程原则上不安排补考,具体按照各课程制定的考核评价方案执行。
4.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全面总结开设效果,并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纳入教学计划中要求过程化考核的课程目录.xlsx
教务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