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钱磊发布时间:2022-05-25浏览次数:10

教字[2022]51号

各学院(系、室)、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教产专〔2022〕1 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方式

请各学院(系、室)、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动员本单位师生进行申报,有意申报的师生可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账号,仔细阅读《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附件1),明确申报方向及合作企业后进行申报。

项目的申报和管理等事宜按照《苏州城市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细则》(苏城院教〔2022〕15 号)(附件2)相关规定执行。

、申报批次、时间安排

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采用滚动申报形式:

6月30日前在平台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9月30日前在平台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9月30日以后在平台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育人项目。

三、申报材料报送

申报截止时间以系统中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报材料,经所属学院(系、室)、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教务处,具体材料为:

1.《苏州城市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

2.《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2份)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nying@szcu.edu.cn,压缩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均为“2022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人姓名”;纸质材料交至综合楼205。

联系人:沈瑛;联系电话:66557122。

四、其他事项

1.经教务处初审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后,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进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自主进行项目申请,完成申报工作。

2.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关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审核进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作协议以及项目的研究、结题与验收等工作。

附件1.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相关材料(含企业名单、高校申报说明等).zip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细则.pdf

附件3.苏州城市学院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审批表.docx

附件4.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教务处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