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在休学期满的当学期开学两周内,携带书面申请(含家长意见及签名)、《休学申请书》至二级学院申请复学;
2.学生携带盖章完整的休学申请书至教务处(综合楼205)审核,同时领取《复学手续告知单》;
3.学生按《复学手续告知单》上面的要求,至相关部门登记盖章,全部完成后将《复学手续告知单》交还至教务处(综合楼205)。
1.学生在休学期满的当学期开学两周内,携带书面申请(含家长意见及签名)、《休学申请书》至二级学院申请复学;
2.学生携带盖章完整的休学申请书至教务处(综合楼205)审核,同时领取《复学手续告知单》;
3.学生按《复学手续告知单》上面的要求,至相关部门登记盖章,全部完成后将《复学手续告知单》交还至教务处(综合楼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