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当学期开学两周内,携带书面申请(含家长意见及签名)、《休学、复学、保留入学资格登记表》(副本)至教务处(综合楼201)申请恢复入学资格;
2.学生携带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治疗康复证明至校医务室审批(非因病者此步可省略);
3.学生至教务处(综合楼201)审核、盖章, 同时领取《恢复入学资格手续告知单》;
4.学生按《恢复入学资格手续告知单》上面的要求,至相关部门登记盖章,全部完成后将《恢复入学资格手续告知单》交还至教务处(综合楼201)。
1.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当学期开学两周内,携带书面申请(含家长意见及签名)、《休学、复学、保留入学资格登记表》(副本)至教务处(综合楼201)申请恢复入学资格;
2.学生携带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治疗康复证明至校医务室审批(非因病者此步可省略);
3.学生至教务处(综合楼201)审核、盖章, 同时领取《恢复入学资格手续告知单》;
4.学生按《恢复入学资格手续告知单》上面的要求,至相关部门登记盖章,全部完成后将《恢复入学资格手续告知单》交还至教务处(综合楼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