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体育健康测试》课程实施管理规定

发布者:钱磊发布时间:2017-10-20浏览次数:4227

苏大文正教〔201766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我院自2016级学生开始,在二、三年级各专业开设《体育健康测试》必修课程。即:二年级学生开设《体育健康测试1》,三年级学生开设《体育健康测试2》,课程学分均为1学分。

为了进一步创新管理模式,充分发挥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学生加强日常锻炼的意识,形成课内外结合、教学与测试一体化的实施方案。经我院与苏州大学体育学院充分讨论研究后,达成如下具体管理规定:

一、课程负责人

我院体育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体育健康测试》课程内容、师资配备、组织实施、成绩汇总等各环节工作。

二、测试时间

《体育健康测试》课程在每学年组织两次测试。

每学年第一学期组织首次测试(以下简称首测),在每学年第二学期主要针对没有参加首测的学生以及首测中未达标的学生组织再次测试(以下简称补测)。

三、师资配备

我院自聘教师、双聘教师必须每学期参加测试工作,在测试任务超量的情况下择优聘请苏州大学体育学院教师或体育教育专业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协助完成。

首测学期,学院根据每学年二、三年级所有应该测试的学生总数配备测试教师,配备标准为:每650名学生配备1名测试教师,尾数不足650名的按650名计。

补测学期,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报名测试人数配备测试教师,配备标准与首测学期相同。

四、测试方式

测试工作采用多时段分散测试的方式进行,学生提前上网选择自己的测试时段按时参加测试。测试时段选定后,学生不可随意变更。

五、测试成绩录入

由课程负责人指导测试教师完成测试成绩的录入工作。成绩录入务必做到及时、准确,不漏录、不误录。录入完成后按成绩管理的统一要求及时提交教务处成绩管理人员。

六、测试教师工作量

首测学期,每名测试教师每周至少安排8学时的测试时间,在9周内完成全部测试任务,其工作量以折合当学期体育课2个教学班教学时数计算。自聘教师纳入全年工作量考核,双聘教师按《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教学经费结算管理规定(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补测学期,根据学生实际测试人数,合理安排测试时段,原则上在5周内完成全部测试任务。补测不计工作量。

七、测试指导费

我院学生体育健康测试工作,接受苏州大学体育学院的专家指导,借用其成绩录入平台。我院每学年支付技术指导费及相关测试系统使用费合计叁万元整,于每学年测试任务全部完成后一次性支付。经费从教学经费中支出,付费方式与体育学院商定。

八、本管理规定于20172018学年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