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文正教〔2016〕87号
为更好开展慕课教学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苏州国际教育园课程共享联盟慕课建设与推广,鼓励教师更新理念,运用新型教学方法与模式开展教学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意义
1.积极推广我院优质课程,打造学院课程品牌,鼓励我院教师申报苏州国际教育园共享课程,担任课程主讲教师,面向苏州国际教育园乃至全国开设课程。
2.引进优质课程资源,鼓励我院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担任课程助教,达到师资培训的目的。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教学工作量 = 课程授课学时×学生数折算系数×授课形式折算系数
2.课程授课学时
课程授课学时以慕课课程授课学时为依据。
3.学生数折算系数
(1)教学班学生数达80人开课,80人―100人的,折算系数为1;
(2)教学班学生数超过100人的,每增加1人,则折算系数增加0.01,教学班学生数最大不超过300人。
(3)教学班学生数只统计我院选课学生人数,外院选课学生不统计在内。
4.授课形式折算系数
(1)担任慕课主讲教师的授课形式折算系数根据不同的授课形式分别为:混合式1.0、在线式0.6。
(2)担任慕课助教教师的授课形式折算系数根据不同的授课形式分别为:混合式0.5、在线式0.3。
三、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