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教师开展慕课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试行)

发布者:钱磊发布时间:2016-12-16浏览次数:2572

苏大文正教〔201687

 

为更好开展慕课教学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苏州国际教育园课程共享联盟慕课建设与推广,鼓励教师更新理念,运用新型教学方法与模式开展教学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意义

1.积极推广我院优质课程,打造学院课程品牌,鼓励我院教师申报苏州国际教育园共享课程,担任课程主讲教师,面向苏州国际教育园乃至全国开设课程。

2.引进优质课程资源,鼓励我院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担任课程助教,达到师资培训的目的。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教学工作量 = 课程授课学时×学生数折算系数×授课形式折算系数

2.课程授课学时

课程授课学时以慕课课程授课学时为依据。

3.学生数折算系数

1)教学班学生数达80人开课,80100人的,折算系数为1

2)教学班学生数超过100人的,每增加1人,则折算系数增加0.01,教学班学生数最大不超过300人。

3)教学班学生数只统计我院选课学生人数,外院选课学生不统计在内。

4.授课形式折算系数

1)担任慕课主讲教师的授课形式折算系数根据不同的授课形式分别为:混合式1.0、在线式0.6

2)担任慕课助教教师的授课形式折算系数根据不同的授课形式分别为:混合式0.5、在线式0.3

三、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