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凤发布时间:2024-04-17浏览次数:10

教字〔2024〕60

全校各单位

为奖励在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中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学校将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注重导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水平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注重创新。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深入探索,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新突破。

3.注重一线。优先奖励教育教学一线成果,加强专业、课程、教材、实践等核心要素建设。成果应经得起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推广性。

二、奖项设置

按照《苏州城市学院教学成果评审与奖励办法(试行)》(苏城院教〔2022〕29 号)规定,本次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1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2项,二等奖不超过8若申报成果达不到相关要求,奖项可以空缺。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评选条件

1.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

2.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实践性、实用性,在围绕教学改革、建设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并经过至少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

3.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在推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能够产生积极影响。

)成果内容

本科教育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四新”建设、推动科教产教融合、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深化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评选范围

学校各单位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探索中取得的优秀教学成果。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以教材为主体的内容进行申报的成果不予受理。

奖项要求

一等奖教学成果在高等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要创新对本科教学改革实践具有广泛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具有显著成效,在学校处于领先水平并具有重要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高等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成效

四、申报要求

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原则上要求正高级职称。每项申报成果单位署名原则上不超过3个,个人署名不超过5人。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参加单位联合申请,申报名额占用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推荐名额。

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至少2年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本次申报的教学成果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24630日。

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重大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项。同一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五、推荐名额

本次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各教学单位可推荐申报1-2

六、申报材料要求

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苏州城市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成果总结报告(名称、格式自定字数3000字左右)(附件1,一式2份

2.《苏州城市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2

3.支撑材料: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包括具体教学成果(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媒体报道、辐射成效等。支撑材料应精炼、简洁、重点突出,显示度高,不超过100页。所有材料汇编成册,排版清晰,编制目录一式一份附件材料的真实性由推荐单位审核,并于封面加盖公章或签字

请各单位于2024630报送以上材料纸质版至教务处(综合楼207办公室),申报表总结报告汇总表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至邮箱:1036646465@qq.com. 压缩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均为“成果名称+申报单位+成果完成人”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钱磊。联系电话:66556322

特此通知。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批注版).doc

附件2: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