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在休学期满的当学期开学两周内,携带书面申请(含家长意见及签名)、《休学、复学、保留入学资格登记表》(副本)至教务处(综合楼201)申请复学;
2.学生携带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治疗康复证明至校医务室审批(非因病者此步可省略);
3.学生至教务处(综合楼201)审核、盖章,同时领取《复学手续告知单》;
4.学生按《复学手续告知单》上面的要求,至相关部门登记盖章,全部完成后将《复学手续告知单》交还至教务处(综合楼201)。
1.学生在休学期满的当学期开学两周内,携带书面申请(含家长意见及签名)、《休学、复学、保留入学资格登记表》(副本)至教务处(综合楼201)申请复学;
2.学生携带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治疗康复证明至校医务室审批(非因病者此步可省略);
3.学生至教务处(综合楼201)审核、盖章,同时领取《复学手续告知单》;
4.学生按《复学手续告知单》上面的要求,至相关部门登记盖章,全部完成后将《复学手续告知单》交还至教务处(综合楼201)。